科研通知

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03-25 浏览次数:

各有关单位:

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。请各位申报者认真阅读《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和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。本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仍然采用系统填写、网上申报的方式,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项目申报者注册、填报、上传《申请评审书》

教育部社科司自2023年3月24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,教育部社科司主页(http://www.moe.gov.cn/s78/A13/)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•申报系统(以下简称申报系统)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,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。申请者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《申请评审书》,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《申请评审书》填表要求填写,并于2023年4月2日(星期日)前通过申报系统上传《申请评审书》电子文档(以往申请过该项目的申请人,用往年注册的E-mail账号登陆即可)。

二、社会科学研究院进行形式审查(该类项目没有限项要求,不进行校内评审)

社会科学研究院将于4月2日进行在线审核。请申报者注册时登记有效的联系方式,并保持电话畅通,以便在网络审核发现问题后及时联系修改事宜。

三、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:

1.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;

2.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,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;

3.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;

4.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;

5.连续两年(指2021、2022年度)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。

四、立项后报送纸质材料

本年度一般项目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。待立项公布后,已立项项目提交一式2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的纸质申报材料即可。

备注:

1.我校一般项目间接费用比例为总资助额的40%。

2.若已经上传的《申请书评审书》需要修改,可以再次上传修改后的版本,用修改版覆盖原版本,即可完成对已经上传的《申请书评审书》的替换。

联系人:时云张晓飞

电话:62602282

 

社会科学研究院

2023年3月25日